国务院新规:永别了!政府乱作为、不作为!

作者:未知时间: 2019-02-18来源: 大爱律人阅读数: 1265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给执法人员戴上“紧箍咒”,划下“标准线”,确立“新思维”。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等人介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现场。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意见》强调,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意见》明确,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意见》还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作出明确。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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